2008年3月9日 星期日
*~*|||为什么没人“轰”奇拿|||*~*
这个主题想写很久了,但是前阶段一直很低潮。今天调整了心态,继续写。
我对艳照门的整个事件了解的都比较慢,我不是八卦的人。但是,当我了解到事情的始末之后,我就发现了网民的可笑。
大家一边费尽心思的找照片,然后还一遍遍的骂陈冠希。有病。我想这次事件里所有人的逻辑都乱了,没有几个人是正常的。这件事情里陈冠希也是受害者,最多最多也只能说他心理不正常。但是,就目前而言,拍一些照片,录一些视频留念,只要双方你情我愿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。所以说,可能陈冠希连心理不正常都说不上。
到是这次这么一弄,他到可能真的心理不正常了,以后看到电脑就低头道歉。起码,我想只要是男人,让你和艳照门里任意一个女星发生关系,大家都愿意,起码如果我是男人,我愿意。大家别说我下流,这叫坦白。如果,那些女星还不介意录影留念,我也会拍。谁打从心里不会,我拜他。
这些都是一个男人,一个人正常的行为。就算陈冠希用物质诱惑了,那也只能怪那些女星意志力差。其实这件事情,在照片上出现过的人都没有错,都是受害人。错的是发布照片的人,还有我们这些浏览的人。而那些浏览过还指责陈冠希的人则是罪人加傻人。
我们自己偷看了人家的隐私,还大叫着人家变态,人家不道德。我想这种滑稽事情估计也只有在我们这个IQ集体地下的网络环境里才会出现。如果说拍摄性爱照片叫变态,那只是变态。而那些浏览的人也是变态,而且不光光是变态,还应该受到道德的舆论。发布和传播的人更应该受到大家的指责,甚至是法律的制裁。
为什么这些照片会那么红?不是因为陈冠希,是因为我们!正是有了我们这些无知的,自以为是的网民,不经过任何思考就发布出去。就这么的一传十,十传百,百传千,才弄到这样一个局面。
知道了,没关系,你不一定要看;看了,也没关系,你不一定要传;传了,有关系了,你就是一个罪人。
凡是传播的人都有罪。我们奇怪的把罪名怪罪在陈冠希身上,一直逼到人家退出娱乐圈才满意。那我们呢?我们继续像个没事人一样上着网,等着下一波艳照,然后一起加入到那个罪恶的照片发布人一伙,做着这种损害他人隐私的事情,然后还嚣张跋扈的对着当事人说“你要道歉!!!”
这是一种集体的道德沦丧,整个事件中居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,是社会错了,错的是每一个看照片的人,每一个传播的人,还有那个最初发布的人。我们都错乱了角色,把发布人“奇拿”当成了英雄,把他当成是“恩人”让我们看清楚了偶像的真面目。“偷”别人东西的是英雄,“被偷”的是变态。
这个社会是怎么了?悲哀。
我们毁了一个年轻人。
我觉得陈冠希是被衰神缠身了,人把自己的私隐公开炒热,可是,谁没有私隐?谁又愿意把自己的私隐公开呢?
只是从这件事来说,提醒了每个人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私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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